在專案執行中,最常造成衝突的因素排行為: 1.時程 2.優先順序 3.資源 4.技術看法 5.管理流程 6.個人因素
陷阱:常有人認為成本因素也在其中,錯了,成本只有專案經理本身和會計才在乎,有時候甚至專案經理也不在乎。
技術看法因素往往在考試中被忽略,但現實中技術衝突卻是很常出現的。
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
EAC 題目,教材裡面寫的很模糊,底下的說明比較清楚。
你發現你的專案中最近的變異是因為某些特別的因素所造成的,而且你確定類似的變異以後不會再發生於此專案。此專案的BAC = $300,000、AC = $100,000、EV = $150,000、CPI = 1.5。請問,下列何項是其預估完成成本(EAC)?
選擇一個答案
a. $220,000
b. $280,000
c. $250,000
d. $200,000
重點在於變異以後不會再發生,所以可使用此計算方式:EAC = AC + (BAC - EV)
EAC = $100,000 + ($300,000 - $150,000) = $250,000
EAC計算公式的選擇如下:
* EAC = BAC / CPI:典型的變異計算,沒有變異發生時使用。
* EAC = AC + (BAC - EV):目前發生異常,但未來不會再出現變易時使用。
* EAC = AC + ((BAC - EV) / CPI):當前變異被看作是可代表未來的變異時使用。
PMBOK 繁體中文版, 4th, P184-185
選擇一個答案
a. $220,000
b. $280,000
c. $250,000
d. $200,000
重點在於變異以後不會再發生,所以可使用此計算方式:EAC = AC + (BAC - EV)
EAC = $100,000 + ($300,000 - $150,000) = $250,000
EAC計算公式的選擇如下:
* EAC = BAC / CPI:典型的變異計算,沒有變異發生時使用。
* EAC = AC + (BAC - EV):目前發生異常,但未來不會再出現變易時使用。
* EAC = AC + ((BAC - EV) / CPI):當前變異被看作是可代表未來的變異時使用。
PMBOK 繁體中文版, 4th, P184-185
答案選 d.
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
(黑暗) PMP 解題要領
以下心得僅限 2011/08 以前有效,據說 PMI 將在 2011/08/31 開始將考題改版,
所以解題方法可能會改變。
如果遇到選項似是而非,不知如何選擇時,有幾個要領可以遵守:
所以解題方法可能會改變。
如果遇到選項似是而非,不知如何選擇時,有幾個要領可以遵守:
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
新發現的網路咖啡店,JAVA 部落格 泡沫紅茶坊
平常我固定活動的地方大概都在生態綠、果子、MIX等地點,今天因為朋友的介紹,偶然到了很久沒去的汐止,找到了這間店:
JAVA 部落格 泡沫紅茶坊 http://javablog.yah.tw/
(標題用咖啡店,實在是因為這類型店家沒有特定的分類,總之就是一個提供網路、插座、飲料的地方)
JAVA 部落格 泡沫紅茶坊 http://javablog.yah.tw/
(標題用咖啡店,實在是因為這類型店家沒有特定的分類,總之就是一個提供網路、插座、飲料的地方)
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
Blogger 沒有直接提供 "read more" 的功能...
繼續閱讀懶人加強版: [BLOGGER]繼續閱讀懶人加強版 最新版本 v2.2.1(2009.5.8)
想不到 Blogger 不支援"繼續閱讀"這個很基本的功能,
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
ITIL v3 Foundation 心得
其實 ITIL v3 Foundation (以下簡稱 ITIL) 應該是每個 MIS 都來上的基礎課程,
但是聽課兩天下來的心得不太好,我想是講師的因素...
ITIL 很多觀念都和 PMP 相通,如果跟我一樣幸運,剛上完 PMP 就來上 ITIL,就會覺得觀念很好懂!
先做個簡單的比較好了,很粗略,別太當真:
2011年4月2日 星期六
一分鐘認識PMP!
五大流程群組、九大知識領域、四十二個流程!
不知道怎麼做?看計劃書!
不知道怎麼規劃?看計劃書!
不知道怎麼稽核?看計劃書!
不知道怎麼監控?看計劃書!
不知道怎麼管理風險?看計劃書!
寫計劃書,寫計劃書,寫計劃書!
一邊寫就會把想做的事情一件一件浮上腦海,寫下來自然就知道自己該做什麼,
計畫趕不上變化,計畫裡唯一永遠不變的就是「變」這個字,
所以文件要時時更新,時時追蹤!
謀定而後動,十二個計劃書是一切的準則、一切的範本、一切的依據!
沒有計畫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,God bless you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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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這篇只是在上完課後想用最簡短的方式表達一下自己的心得,
因為標題殺人法正夯,所以乾脆就取個聳動的標題嚇嚇人,
事實上本文作者尚未取得PMP認證,沒有資格教人,
所以別叫我出來講一場,科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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